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闽侯县农村宅基地审批“一户一宅”认定指导意见(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侯县农村宅基地审批“一户一宅”
认定指导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闽政〔2021〕2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21〕142号)等文件精神...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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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3 | admin | 146次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