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

    • 2023.11.05 | admin | 425次围观
      广州中院:买宅基地,建房合同无效后,拆迁赔偿仍归买家!
      作者|张茂荣 房地产争议解决专家、原信荣律师团队 首席律师 主攻:房地产大要案(重大、疑难、复杂房地产纠纷)、小产权房争议解决、拆迁确权、涉房家事等 众所周知,农村宅基地具有人身属性,不得转让给非本村村民,更不得转让给城镇居民做非农建设,然实践中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情况大有存在,对此法院一般认定合同无效。 宅基地转让合同无效后,受让人在宅基地上所建建筑物被征收拆迁,“拆迁赔偿归受让人所有”的约定是否仍然有效?对此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予以了肯定。 涉房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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